徐圩新区位于连云港市城区东南部,为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连云港市拓展港口功能、开发新的战略增长级的重要区域,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90平方公里,根据新区概念规划,该新区分为六个区域,即徐圩港区、循环经济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部综合物流园区、综合产业区和南部生态涵养区。新区的开发以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为重要契机,争取国家将其作为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在重大产业布局、先行先试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争取江苏省将其作为江苏沿海新型工业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开发资金筹集等方面给予支持。 
       
 
        
        目前徐圩新区的开发建设已全面启动,相关规划正在编制。根据坚持环保优先的开发原则,现委托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徐圩新区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一)委托单位: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地址: 徐圩新区海堤路方洋港闸北侧约2公里处 
       
 
        
               
        联系人: 严建军                  
       
 
        
               
        联系电话:0518-82256019        传真: 0518-82256000 
       
 
        
        (二)环评单位: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编:210042 
       
 
        
        联系人:王同成 025-85287259   传 真:025-85287043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评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报批。 
       
 
        
        2 
        、主要工作内容:总论、规划要点概述、区域回顾性评价、规划区域环境概况、规划分析及污染源排放量估算、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承载力分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清洁生产分析、专家咨询与公众参与、规划不确定性及制约因素分析、环境风险分析、规划综合论证和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寄信或打电话、发传真、发电子邮件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五)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4日起至2009年10月30日止。 
       
 
       
           
       
 
       
           
       
 
        
        连云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