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计划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 
        81000 
        万元建设泰康住宅小区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连云港泰康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泰康住宅小区项目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西,东方大道南A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5128.1m 
        2,规划总建筑面积375384.30m 
        2,容积率3.0,建筑密度约为22%,绿化率30%。项目将建设成为一个环境优雅、配套完善、品味时尚的居住小区。在项目施工期内,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施工过程产生的“三废”能够达标处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连云港泰康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康丰 
            联系方式:0518-85165711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通灌南路35号华润办公楼402室 
       
 
        
        项目负责人:贺明正 
       
 
        
        联系方式: 
        0518-85311080  
        传真: 
        0518-85311080 
       
 
        
        电子信箱:lyhjkj@163.com  
       
 
       
         三、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基本掌握与项目施工、项目周围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建设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物防治对策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项目环评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建设单位:连云港泰康置业有限公司 
       
 
       
          20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