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环保公众参与公告 
           
 
       灌云县小伊造纸厂计划投资400万元建设年产6.5万吨瓦楞纸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400万元 
         
 
       产品规模:瓦楞纸6.5万t/a 
          
 
       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南岗乡赵庄村小伊造纸厂厂区内 
         
 
       建设单位:灌云县小伊造纸厂 
         
 
       联系方式:陈东岭  13605121133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资质:国环评证 乙 字第 1905 号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8号 
         
 
       单位负责人:王童远     
          
 
       项目负责人:  陆平(电话0518-85521401) 
         
 
       联系方式:邮编222001  传真0518-85521408 
          
 
       电子信箱: daluping@sina.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项目本次公告→产品、规模、厂址的法规相符性分析评价→生产工艺、装备、清洁生产技术先进性评价→污染因素排查、治污效果评估及排污量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含正常与事故)→污染防治措施对策及应急预案制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众参与 →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技术评审→补充修改完善→上报政府审批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灌云县小伊造纸厂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