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4月1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日—2020年4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8-85525016(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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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22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 1 | 海州区大埔河(人民桥-310国道)两岸排口污水治理工程项目  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3.20修改.pdf
 
 | 连云港市海州区大浦河,南至人民桥,北至 310 国道 | 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江苏蓝海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 4月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