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并满足环保相关管理要求,特委托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将原启动区(3.41km2)回顾性评价——江苏省灌云县工业经济区临港产业园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调整为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兼顾且启动区回顾性评价。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简介: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位于灌云县燕尾港镇,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 
        10.2km 
        2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10km 
        2 
        ,规划范围为由纬九路、经七路、 
        324 
        省道围成的区域。化工集中区产业定位为:发展以精细化工为主的化工产业,鼓励新型材料化工、高分子化工等项目入园;严格控制农药项目;电镀、制革、钢铁冶炼以及“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恶臭气体项目、有放射性污染项目、排放属“ 
        POPS 
        ”清单物质的项目及国家经济政策、环保政策和技术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园。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 
        1 
        )规划区内排放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的影响; 
       
 
        
        ( 
        2 
        )规划区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 
        3 
        )开发建设阶段的施工机械噪声和入驻企业的噪声对规划区及其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 
        4 
        )规划区占地及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 
        5 
        )规划区内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的产生及处置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环境空气保护对策 
       
 
        
        ①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控制排放总量不超过环境承载力; 
       
 
        
        ③加强规划区建设期大气环境保护。 
       
 
        
        ( 
        2 
        )水环境保护对策 
       
 
        
        ①企业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企业水循环使用率; 
       
 
        
        ②推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③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实行分质处理,达标排放; 
       
 
        
        ④对入区企业的能耗及水耗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合理的污染控制策略,对水耗大的项目进行严格控制; 
       
 
        
        ⑤区内有产生一类污染物的排污企业,必须做到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 
       
 
        
        ( 
        3 
        )声环境保护对策 
       
 
        
        ①加强区内的交通组织与管理,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 
       
 
        
        ②加强固定源噪声控制,严格执行“三同时”。在建设中落实“三同时”的要求,确保其达标排放。 
       
 
        
        ( 
        4 
        )固体废物保护对策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禁止危险物混入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采取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提高工业固废回用率。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填埋场填埋。 
       
 
        
        ( 
        5 
        )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①防止水土流失; 
       
 
        
        ②进行生态绿化,重点建设绿化主轴线、设置绿化节点、建设生态防护绿地,因地制宜配置绿化植被; 
       
 
        
        ③加强化工集中区环境管理,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定期对区内企业进行环保检查,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正常运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上与《《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30 
        )》等相协调,规划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基本可行。在进一步完善规划内容,采取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集中区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角度分析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报告书简本,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 
        email 
        方式索取。联系邮箱: 
        dingnc2008@126.com 
        。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及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1 
        )、项目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联系人:孙良军 
                    
        联系电话: 
        0518-88165076 
       
 
        
        联系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中路 
        8 
        号,邮编 
        222001 
       
 
        
        联系人:丁乃春 
                    
        联系电话: 
        0518-85521401 
       
 
        
        电子邮件: 
        dingnc2008@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针对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需征求您的意见。您的意见对本规划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您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协助我们完成此项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实施计划及规划环评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谢谢合作!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 
       
 
        
        2012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