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内容(第二次)
项目环保公众参与公告
我单位计划在赣榆县罗阳镇刘湾村西南侧投资
13085.25
万元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一座。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投资:
13085.25
万元
建设地点:赣榆县罗阳镇刘湾村西南侧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城管局
联系方式:
杨化雨,13675290366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概述
经分析,项目产生的污水经调节池送至连云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能做到达标排放,也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经预测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废水产生量为85m3/a,项目拟对污水采取“调节池+预处理+厌氧+SMSBR处理工艺”处理,经预处理后可达到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送至大浦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本处理场对垃圾气的导排采用设置竖向导气石笼方式,各类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可确保达标排放。
处理场严格按照卫生填埋工艺标准处置垃圾,做好当日垃圾推平、压实和覆盖,减少垃圾裸露面,绿化布局上有意识地种植对苍蝇有诱、驱作用的草、木本植物,在垃圾填埋作业期间分配专人负责灭蝇、灭鼠工作,对作业人员进行灭蝇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减少蚊蝇孳生繁殖,引起细菌和病毒的扩散。
对臭气采取防护措施主要是对压实垃圾及时覆盖,抑制或减少臭气的散发,对于来不及覆盖的垃圾喷洒杀菌剂、防腐剂等降低垃圾中有机物腐败分解的速度,可短时间内防止臭气发生,并散布脱臭剂,以掩蔽中和或消除恶臭作用。
本工程采用水平防渗,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防渗膜进行防渗处理,垃圾坝体的上游坝坡也采用防渗膜防渗,并与场地基层防渗膜连接,保证了防渗的可靠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工程选址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场址选择合理,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本工程的建设虽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采取可靠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因此,工程建设时只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有关的环保法规,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从即日起至2010年2月13日,可以到赣榆县罗阳镇政府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将及时提供报告书简本电子文档以供查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
、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
、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拨打我单位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就项目的环境影响问题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18-85521302、0518-85521402
电子信箱:vivi821212@yeah.net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10年2月13日。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0
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