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4月24日我局拟对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供暖“煤改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24日-2015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68082 
        (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 
        85868116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 
        凌州 
        东路 
        9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 
        222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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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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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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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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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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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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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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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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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供暖“煤改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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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洲南路199号连云港现代农业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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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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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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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地面积350平方米,总投资240万,环保投资12万,建设主要内容:管网建设,总长845米,地埋管安装380米,架空管线465米,交换机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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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在场地拆除、平整过程中,采取覆盖、定期洒水、布置临时围栏、使用商品混凝土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按“雨污分流”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排水管网。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妥善收集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严格执行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施工限值要求,防止噪声影响周边敏感目标,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运营期噪声采取降噪、绿化等措施,不得扰民。 
               
                4、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须设置防渗、防雨、防漏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送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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