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传 真: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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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2221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拟批复意见 | 
 
          
          | 1 | 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 | 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 | 中碳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中碳能源拟审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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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江苏品若钢化玻璃有限公司 | 年加工35万平方米新型环保钢化玻璃、1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和1万平方米夹胶玻璃项目 | 江苏省赣榆经济开发区香港路35-2号 |  江苏品若钢化玻璃拟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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