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述由江苏雷大加速器有限公司新建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8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518-85868116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22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江苏雷大加速器有限公司新建工业电子辐照加速器项目 | 连云港经济开发区中德园中小企业产业园B2-2号 | 江苏雷大加速器有限公司 |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厂区新建1座加速器机房,机房内拟配备一台电子辐照加速器,对食品、医疗用品及器械、药材、卫生用品、化妆品、宠物饲料等进行辐照加工服务。 | 本项目辐照室拟采取的辐射安全措施如下: ①决定加速器产生辐射的主要控制系统用开关钥匙进行控制; ②辐照室一层人员防护门及二层迷道防护门处设置门机联锁装置; ③在控制室主控台上、辐照室内、货物通道口、人员迷道内、二层迷道等处均设置紧急急停按钮,在辐照室内安装拉线开关; ④在辐照室一层货物通道口、人员通道口及二层米道口设计光电感应装置; ⑤在辐照室及二层迷道内均设置巡检(巡更)按钮; ⑥在辐照室入口处安装辐射监测系统; ⑦在辐照室一层货物通道口、人员通道口、二层迷道口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及语音警告装置; ⑧在辐照室内外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⑨在辐照室入口明显位置及机房周围醒目位置处设置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⑩本项目辐照室内拟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在加速器停止工作后,辐照室内通风系统继续工作,通过7.1min的通风排气,辐照室内的臭氧浓度可达到《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中(GB/T 25306-2010)“臭氧,最高容许浓度:0.3mg/m3”,此时工作人员进入辐照室是安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