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1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518-85868035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5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配套BOP土建工程X射线机曝光室建设项目 |
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西陬山区域 |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
建设1座X射线曝光室及配套辅房,该曝光室为配套BOP土建工程提供配套服务,不对外开展射线探伤业务。拟为本项目配备4台X射线探伤机,均为定向机,同一时间只使用1台进行探伤,最大管电压350kV,管电流5mA。 |
1、本项目操作室位于曝光室南侧,与曝光室分开,有用线束朝下照射,避开有用线束方向; 2、本项目将曝光室内作为控制区,将X射线曝光室南侧操作间边界作为辐射防护监督区边界,入口粘贴监督区标牌; 3、本项目设备工件门及人员门均设有门机联锁装置。只有在确保所有门都处于关闭状态下时X射线才能出束照射,任意一扇门打开时立即停止X射线照射,关上门时不能自动开始X射线照射; 4、本项目防护门(包括工件门及人员门)上方及曝光室内部拟设置显示“预备”和“照射”状态的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X 射线探伤机工作时,指示灯和声音提示装置开启,警告无关人员勿靠近曝光室或在曝光室外做不必要的逗留。“预备”信号应持续足够长的时间,以确保曝光室内人员安全离开,“预备信号”和“照射”信号应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应与该工作场所内使用的其他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曝光室内、外醒目位置处设置清晰的对“预备”和“照射”信号意义的说明; 5、本项目曝光室内墙壁拟设置监控设施,能清楚看见曝光室内情况,避免误照射情况发生; 6、本项目防护门(包括工件门及人员门)拟设置有“当心电离辐射”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中文警示说明; 7、X射线曝光室内四周每面墙及探伤机控制器上均需设置紧急停机按钮,确保出现紧急事故时,能立即停止射线照射。按钮的安装位置,使人员处在曝光室内任何位置时都不需要穿过主射线束就能够使用。按钮旁设置醒目的中文说明,标明使用方法。 8、本项目拟在曝光室内设置固定式场所辐射探测报警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