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0年5月1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9日-5月25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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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石油机械设备6000台项目 |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浦西路9号 |
连云港远大机械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20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电动单梁起重机、通过式抛丸清理机、开式可倾压力机、金属带据床、摇臂钻床等生产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石油机械设备6000台的生产能力。 |
1、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建设,雨水经雨水管道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浦南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区域污水管网接管至浦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浦南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东海县尾水通道排入大浦闸下游临洪河。生产用水重复利用,不外排。 2、使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室内作业,采取减震、消声、加强厂区绿化等有效降噪措施,保证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3、项目喷漆工艺外协,无其它喷涂工序,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达标后,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收集后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相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