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8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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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5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华能灌云292兆瓦海上光伏项目(G1-1区)配套220kV输变电工程 |
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
华能工投(连云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新建220kV升压站工程 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户外式布置,本期新建1台主变,容量为300MVA,电压等级为220kV/66kV,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低压侧配置2套±45M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本期新建1回220kV出线间隔,至华能灌云海上风电陆上220kV开关站,远景规模不变。 (2)华能灌云海上风电陆上220kV开关站间隔扩建工程 本期在华能灌云海上风电陆上220kV开关站内预留位置处扩建1回主变进线间隔。 (3)220kV输电线路工程 新建1回220kV电缆线路自本项目新建升压站至华能灌云海上风电陆上220kV开关站,线路路径长约0.14km。 |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和操作场地进行硬化;工地四周设置硬质围挡;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安装扬尘监测装置;全区域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及成品砂浆等。 (2)废水: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3)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在主要噪声源设备周围设置实体围挡或移动式声屏障;严格限定施工时间,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确需在夜间施工时,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在夜间施工时禁止使用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等。 (4)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土石方尽量平衡,不能平衡的土石方及时按规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 运营期: (1)电磁环境:新建220kV升压站22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布置;华能灌云海上风电陆上220kV开关站本期扩建间隔采用户内GIS布置电缆进线;新建220kV输电线路采用电缆敷设等。 (2)声环境:新建220kV升压站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垫衬减振材料;设置实体围墙等。 (3)生态: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 (4)水环境:新建220kV升压站日常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华能灌云海上风电陆上220kV开关站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不外排。 (5)固废:新建220kV升压站日常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能立即回收处理的,暂存在站内危废舱内,不随意丢弃。 (6)环境风险:设有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一旦升压站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及油污水排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