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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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2221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拟批复意见 | 
 
          
          | 1 | 连云港庆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泡沫保鲜箱1500万只项目 | 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官河路德友精工通用零部件产业园49号厂房 |  庆鸿包装材料拟审批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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