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7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518-85868035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海州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升压站 |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境内 |
连云港聚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户外布置,电压等级为110/35kV,本期建设1台#1主变,容量为90MVA,本期一次建成,远景规模不变;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110kV出线间隔1回,本期一次建成,远景规模不变。配置1套±20Mvar的SVG。 |
主要环境影响: ①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升压站选用低噪声主变,充分利用墙体等降噪措施,减少升压站运营期噪声影响,确保升压站的四周站界噪声稳定达标,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区域定期洒水,减少地面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③电磁环境:升压站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电磁环境的影响。 ④废水:施工期间废水拟排入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本项目升压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⑤固废: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110kV升压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⑥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对临时堆放区域采取苫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绿化处理,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