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7月20日我局拟对东海县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15MW全额上网分布式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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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见附件。 
       
 
        
 
        
       附件下载: 光伏发电项目拟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