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港融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新型建材配送中心(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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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新型建材配送中心(二期) |
连云港市连云区上合物流园东北片区的G228东侧、烧香河路北侧 |
江苏港融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煤电固废基回填材料以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铁尾矿泥、淤泥、固化材料等为原料,经密闭搅拌机搅拌或经翻拌处理。预制块以砂、碎石、水泥、水为原料,经密闭搅拌机、成型机、养护、打包、二次养护、码垛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煤电固废基回填材料75万方、预制块5万方的生产能力。 |
(一)大气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 煤电固废基回填材料生产工艺中,尾矿卸车废气通过微雾抑尘和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微雾抑尘和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翻拌粉尘通过微雾抑尘和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预制块生产工艺中,进料粉尘通过微雾抑尘和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搅拌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微雾抑尘和厂房密闭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 (二)废水污染物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区域管网,接管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主机、倾斜皮带机、砌块成型机、叠板机、上板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东、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脉冲滤筒除尘器产生的废滤筒等。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沉淀池沉渣、除尘器集尘和废滤筒,沉淀池沉渣和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废滤筒委托有主体资格及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