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4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518-85868035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5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机组取水口预警监测系统雷达建设项目 |
连云港市高公岛乡柳河村,田湾核电站取水明渠北堤堤头 |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
建设1座雷达塔和1套KPX系列岸基雷达设备。雷达天线频率范围为9300MHz~9500MHz,峰值功率为100W。 |
①电磁环境:加强雷达运行管理,制定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辐射知识的培训,减少工作人员在高电磁场区的停留时间;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②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不在夜间施工。运营期通过合理布置、基座减振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③大气环境:施工期控制施工车辆车速,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合理装卸,洒水抑尘,以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④水环境:施工期施工人员依托田湾核电站取水明渠区域现有卫生间等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田湾核电站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不新增废水。 ⑤固废:施工期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不新增固废。 ⑥生态环境:施工期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遗留的废包装材料等,减少对周围生态的破坏。运营期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