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一四九医院基础设施综合整治项目、连云港鑫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子线细骨料升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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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基础设施综合整治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127号 |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 |
主要建筑内容包括门诊楼和A、B、C三栋病房楼、宿舍楼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就诊人数约21.9万人次,住院床位442张、牙床5张。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酒精擦拭废气、污水站恶臭。 门诊楼、A楼、B楼、C楼日常诊疗过程产生的酒精擦拭废气经自然通风后,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站恶臭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站周边无组织H2S、NH3、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限值。无组织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家属区生活污水及院区医疗废水。 家属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经院区污水站处理后,均排入市政管网,接管墟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站的污水提升泵、回流泵、鼓风机以及院区的中央空调室外机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门窗和墙体隔声、加装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去除输液管和针头)和废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污泥、次氯酸钠废包装桶。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去除输液管和针头)和废包装材料经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这样有医疗废物、污泥、次氯酸钠废包装桶送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
2 |
石子线细骨料升级技改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横二路东北 |
连云港鑫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以现有项目以粗石子原料的石子生产线中产生的30万吨细骨料为原料,经整形+洗砂流程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30万吨机制砂生产能力。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整形机、细骨料料仓及干泥堆放区产生的粉尘。 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带点对点进出料,整形机为密闭工作,但粉料在扰动过程不可避免有粉尘逃逸及干泥暂存区装卸料时的粉尘,通过喷雾抑尘处理后,车间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的标准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中标准。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 洗砂废水经“污水净化体+压滤机”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 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整形机、洗砂机、给料机、泵类噪声。通过采取减震、围墙阻挡、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压滤干化泥饼渣和“以新带老”固废除尘器废布袋和初期雨水底泥(原环评遗漏)。均为一般工业固废,初期雨水底泥进本次改建工程压滤压滤干化处理,干化后泥饼渣和废布袋一起委外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