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 7日-2023年3月 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传    真:0518-8231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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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 |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 | 连云港新苏港码头有限公司 | 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将厂区内现有空地改建为危废库,占地面积约50.8m2。 |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危险废物挥发产生的少量挥发性废气,企业应加强对贮存桶的密封等措施后,能够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调配现有员工,项目工艺不产生废水,故不会对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 3、噪声 加强噪声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噪声、叉车等公辅设备,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4、固废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降低固体废物产生量,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做好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本项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要求,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安全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