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0年6月3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2示期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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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连云港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连云新城岸线修复工程 |
连云港市区北部 |
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工程要建设内容包含连云新城生态湿地区建设和生态景观带建设,总建设面积约225.3473ha,其中生态湿地区面积约73.6117ha;生态景观带面积约151.7356ha。生态湿地区建设包含湿地构建、湿地植物、景观栈桥、生态沙滩等内容;其中,生态沙滩长度1028m,平均宽度80~120m。生态景观带建设包含了生态廊道(生态绿廊、生态植草沟、生态游步道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和人工沙滩(金沙滩、银沙滩)等内容;其中,景观廊道长度6237m,平均宽度60~100m;人工沙滩长度4995m,平均宽度80~120m。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进度安排,尽量避开鱼类产卵繁殖期;在项目施工前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补偿工作,环保设施验收前,完成生态补偿工作。 污水、废气、固废处理措施:施工期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送至连云港市港城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船舶含油污水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船舶生活垃圾送至陆域统一处理,不外排入海。应加强对施工期各类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确保施工期船舶所产生的船舶污染物得到有效接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噪声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加置隔声屏障,尽量采用噪声小的施工机械。禁止车辆及船舶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标准,砂石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工地出入口安装有效冲洗车轮设施,并设专人操作,对出入工地的车辆,实施冲洗车轮、槽帮作业,防止泥土带出工地。运输材料时使用环保合格的车辆,进货车辆控制好开车时的扬尘;建设期间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专门收集,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施工现场建筑废弃物,能回收利用的加以回收利用,其他废弃物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防止其污染海域环境;进一步缩短观光栈桥的长度和宽度,以减轻对鸟类的影响;此外,在候鸟的迁徙季节对景观栈桥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游人进出,最大程度上为鸟类打造一片安宁的高潮栖息地。此外,建议开展临洪河口湿地修复和退养还湿,将该区域营造成鹭科鸟类的觅食地与鸻鹬类鸟类高潮栖息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