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核电有限公司田湾核电站非放生产废水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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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田湾核电站非放生产废水综合治理及循环利用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田湾核电站现有厂区内 |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
①新建非放生产废水处理厂房(ED1),形成非放废水处理能力1200m3/d、438000m3/a,对非放生产废水的氨氮、总氮、总磷、COD等污染物进行处理和监测,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海;②新建废水输送泵间(ED2);③新建废水收集池及污泥池(ED3),形成较清洁污水处理能力4800m3/d、1752000m3/a,再生水用于厂区绿化,多余废水达标排海;④对核电站1-6号运行机组原排入雨水系统的生产废水进行雨废分流改造,改建雨污废输送管道12510m;厂内较清洁废水进入ED3处理,水质不满足要求的废水进入ED1处理。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氨、硫化氢、氯化氢。 非放废水集中处理厂房地下一层废水收集箱、缺氧池、好氧池、生化沉淀池、生化出水池、ABFT、MBR、污泥浓缩池等产生的氨、硫化氢采用加盖密闭管道负压抽吸,污水站废水收集池滴加盐酸产生的氯化氢废气采用加盖密闭管道负压抽吸,储罐储存过程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管道收集,一起通过1套碱液喷淋+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收集氨、硫化氢、氯化氢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的标准为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非放废水及较清洁污水。 非放废水经预处理+生化处理组合工艺处理后排入黄海;较清洁污水经沉淀→收集池工艺处理后,夏季主要回用于站区绿化用水,雨季或冬季绿化无法消纳情况下排入黄海。非放废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B标准;较清洁污水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外排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泵类及风机等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取设备减噪、防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污泥、格栅渣、废机油。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污泥、格栅渣,委托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