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宿城南山茗苑茶文化体验中心、茶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宿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7日-2025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传 真:0518-82312782
邮 箱:lyq2328206@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宿城南山茗苑茶文化体验中心、茶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宿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保驾山路北,桃源西路南 |
连云区人民政府宿城街道办事处 |
项目总用地面积131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0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1~3层,建筑高度:11.9米(3层檐口),共分南北2个片区,其中北区为茶产业综合服务中心(宿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南片区为南山茗苑茶文化体验中心,南北片区之间屋顶、连廊相接。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厨房油烟。 油烟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楼顶排放。废气排放执行的标准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变压器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