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
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6日-4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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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4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电子级丙烷、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项目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
江苏晨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厂区占地约33788平方米,新建构筑物70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1) 新建2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食品级)生产线,其中液体二氧化碳19.5万吨/年,高纯液体二氧化碳0.5万吨/年,干冰2万吨/年(消耗液体二氧化碳5万吨);(2)贮存和销售特种气体20万瓶/年;(3)新建5000吨/年电子级丙烷分装生产线,3000吨/年环氧乙烷及环氧乙烷灭菌气分装生产线。二期:(1)新建20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碳(食品级)生产线。 |
1、废气 项目二氧化碳液化精馏产生的不凝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环 氧乙烷卸车、储罐保压、充装产生的尾气收集后,经三级水洗酸洗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二氧化碳生产线不凝尾气非甲烷总烃、甲醇、一氧化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环氧乙烷罐装线环氧乙烷、非甲烷总烃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环氧乙烷、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浓水、初期雨水、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及经收集沉淀后的初期雨水混合达胜海(连云港)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后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压缩机、制冰机、充车泵等,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废 项目须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建立健全固废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项目产生的废油脂、餐厨垃圾、废脱硫剂、吸附剂、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均由有主体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处置或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气处理废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渗透、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化粪池、危废暂存库、产品罐区、应急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治设施 应及时修复,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环境影响。 6.环境风险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过程突发环境事故。项目设置1100m3事故池,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完善应急措施并纳入到当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强化与园区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日常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