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8月1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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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2221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拟批复意见 |
1 |
连云港格沃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年产20万吨干混砂浆、腻子生产线项目 |
赣榆区城头镇苘湖村恒安产业园 2-3 号厂房 |
格沃斯拟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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