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32%碱液、31%盐酸管线建设项目、江苏芯途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叶片辅助模具及液压翻转臂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2026年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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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32%碱液、31%盐酸管线建设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工业园内 |
江苏凯实金桥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建32%液碱(DN150)、31%盐酸管道(DN80)2根物料输送管道,管线总长约2200米。管线起点为丰益氯碱北大门西侧厂界,沿原有管廊敷设约1670米(过小丁巷河),接入新建102段公用管廊,后沿新建102段管廊向东北方敷设约530米,管线终点为凯实金桥新材料项目厂界管廊接入点。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管线专管专用,正常工况下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
2 |
叶片辅助模具及液压翻转臂项目 |
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云港路7号宝联科技园A3、A4号厂房 |
江苏芯途远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以钢板、H型钢、圆管等各类钢材为原料,经切割下料、焊接组装、打磨、抛瓦、喷漆晾干等流程处理。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风电叶片辅助模具配套钢结构装备及液压翻转臂约200台/套的生产能力。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钢材切割下料废气、打磨废气、焊接组装废气、抛丸废气、喷漆晾干过程中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危废库废气。 项目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后,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晾干工段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多级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集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危废库废气负压收集后引入喷漆晾干工段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产品切割下料、打磨粉尘、焊接烟尘以及产品工件抛丸过程中未捕集到的粉尘,喷漆、晾干工序未捕集到的漆雾和有机废气。本项目产品为风电叶片辅助模具配套钢结构装备及液压翻转臂,项目喷漆、晾干工序的工艺特征与《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管控的钢结构行业涂装工况相匹配,因此项目喷漆、晾干工序的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1中的排放限值;抛丸工序排放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3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接管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等离子切割机、数控车床、抛丸机等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风机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安装隔声罩、加装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钢材边角料、废焊料、打磨废渣、废钢丸、废布袋、废滤芯、地面沉降收集尘、漆渣、废水性漆桶、喷枪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 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钢材边角料、废焊料、打磨废渣、废钢丸、废布袋、废滤芯、地面沉降收集尘,项目在生产厂房内设置一面积为50m2的一般固废库,收集暂存后定期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废水性漆桶、喷枪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项目在生产厂房内设置一面积为20m2的危废库,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