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4月23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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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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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拟批复意见 | 
 
          
          | 1 | 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转炉冶炼近零碳辅料研发与制备项目 | 赣榆区柘汪镇响石村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  镔钢近零碳拟审批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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