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3月24日我局拟对江苏东盛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东盛阳光新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24日-2015年3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68082(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85868115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222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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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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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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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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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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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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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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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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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盛阳光新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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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海新区花果山大道东侧、迎曙路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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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盛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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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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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250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为797万元。总占地面积68399.0m2。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幼儿园、综合楼及配套辅助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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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气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中的主要大气污染为扬尘污染。控制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措施是安设围挡、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场地洁净、避免大风作业等。(2)水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设备冲洗废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大浦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产生的废弃碎砖、石、多余的土方石、生活垃圾及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堆场,能够做到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不随意倾倒。应该按照建筑及有关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及时清运出场并进行填埋等处置(4)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单位要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场,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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