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市水利局连云港市大板跳闸拆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传    真:0518-82312782
 
       邮    箱:lyq2328206@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连云港市大板跳闸拆建工程 | 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排淡河入海口处 | 连云港市水利局 | 该项目拆除重建大板跳闸,新闸按20年一遇排涝设计,最大瞬时流量为523.6立方米/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闸室、上下游连接段(翼墙、护坡、消力池、护底、防冲槽)、桥头堡、交通桥等。 | (一)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备用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废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罐车定期运至板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闸室启闭机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使用隔声门窗、设置减振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运营期执行的标准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其中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含油抹布、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合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