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废气、废水处理工程及固废仓库扩容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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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废水处理工程及固废仓库扩容提升改造项目 |
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工产业园 |
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 |
道博化工拟对复产项目中20个产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以及扩建一座危废仓库。因此本次提升改造项目根据企业申请复产的20个产品生产线配套的废气、废水处理工程及固废仓库扩容提升改造 |
1、大气 根据原报告书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变更前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情况时,在各种气象条件下,对周围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大气功能区类别降低。改造后污水站及危废仓库产生的有组织氨、硫化氢和甲苯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有所降低,车间无组织排放量略有减少,卫生防护距离同原环评一致。 由于项目此次变更不影响其它主体工程变化,其它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同原报告书 2、废水 根据原报告书水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改造前项目废水正常排放情况时,项目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管网,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由表5-37可知,改造后项目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略有减少,且各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根据原环评报告,企业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后送区域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从处理容量和对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两方面综合考虑是可行的,能做到达标排放,也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对纳污水体灌河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水体功能降级。 3、噪声 本项目新增一些废水废气处理设备,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部分设备置于隔声性能较好的厂房内,部分高噪声设备采用安装减震垫等消声措施,同时对产生噪声的机器设备进行基础固定,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固定、车间阻挡、距离衰减后,产生的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规定的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盐、废活性炭、污泥等,废气、废水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气处理产生的碳纤维脱附冷凝液经过厂区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废盐、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固废处理率达到100%,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