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4月9日我局拟对连云港滨河置业有限公司浦南镇樱花社区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5868082(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85868116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222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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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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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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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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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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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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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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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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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浦南镇樱花社区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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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浦南镇迎春花路南、红枫树路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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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滨河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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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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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约为400万元。总占地面积47848.58m 
             2。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超市、物业/社区卫生服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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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气影响:本项目在施工期中的主要大气污染为扬尘污染。控制施工期的扬尘主要措施是安设围挡、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场地洁净、避免大风作业等。(2)水环境: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及设备冲洗废水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监理临时厕所,收集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托运处理(3)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产生的废弃碎砖、石、多余的土方石、生活垃圾及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堆场,能够做到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不随意倾倒。应该按照建筑及有关要求,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及时清运出场并进行填埋等处置(4)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单位要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场,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周围设置简易隔声屏障,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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