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东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县房山镇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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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海县房山镇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
东海县房山镇工业集中区 |
江苏东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行业类别为〔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为10990.58m2,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2500m3/d(其中含氟废水1250m3/d,其他不含氟工业废水1250m3/d),其中细栅及提升泵池按5000m3/d规模土建一次建成,设备分期配置,其余污水处理构筑物土建及设备规模按2500m3/d建设。 |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收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NH3、H2S、臭气浓度。项目对组合反应池、污泥调理池、污泥浓缩池、细格栅及进水提升泵房采用混凝土及不锈钢盖板加盖密封,抽风负压收集。污泥脱水机房、加药间废气进行抽风负压收集,污泥仓使用密闭管道收集废气,收集的废气均经“碱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产臭构筑物未被捕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维护和管理,将脱水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主要接收处理房山镇工业集中区南园规划范围内工业企业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要求的各类生产、生活污水;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加药间冲洗废水、脱水机房设备冲洗水、化验废水、生物除臭塔排水、初期雨水等。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含氟废水经专管接入含氟废水预处理系统(细格栅+调节池+一级反应沉淀池+二级反应沉淀池)处理后,与经细格栅除渣、匀质匀量调节后工业集中区其他企业来水(含本项目自身污水)通过综合污水处理系统(两级AO池+二沉池+碳粉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及排放水池)处理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化验废液、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滤布、含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未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除臭废生物滤料、废滤芯委托有主体资格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统一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项目产生的一般废水栅渣、含氟废水栅渣、脱水物化污泥、脱水生化污泥属于待鉴别固废,在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按危险废物管理(参照废物代码:772-006-49);经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或利用;若不属于危废,按一般固废管理要求委托有主体资格和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利用。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设置隔音和减震设施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 5、地下水和土壤 厂内实施分区防渗,将危废仓库、进水泵房、污泥脱水机房、加药罐区及加药间、污泥仓地面、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污水排水管道及阀门等划为重点防渗区。厂内辅助用房(包括配电室、PLC室、机修间、鼓风机房、进水检测室、一般固废仓库等)等划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及综合楼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建立“三级防控”机制,及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运行维护,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尽量避免事故排放情况,在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口设置流量、pH、COD、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等在线监测仪及时掌握进、出水水质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切断控制阀门并通知上游单位停产减产。在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可实现环境风险可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