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新世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卸车
 
       专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2308770
 
       传    真:0518-82312782
 
       邮    箱:lyq2328206@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西墅路1号连云区生态环境局
 
       邮    编:222004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新建卸车专区项目 | 连云区连云港旗台作业区 | 连云港新世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旗台作业区,总投资1210.86万元,环保投资87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156平方米,建设8个卸车岛,16个卸车鹤位   ,沿罐区主管管廊敷设10根DN150卸车管,配套建设地磅房、驾驶员休息室、雨棚、围墙及相应的公辅设施 | 1、废气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VOCS,通过向槽罐车内补充氮气,防止卸车过程无组织废气的散发。不新增废气污染物。 2、废水 初期雨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新建卸车平台区域设置废水收集池、污水收集管线及排污管线。废水接入连云港港旗台液体散货区公共配 套设施工程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收集利用现有已建设置。 3、噪声 噪声主要为合理安排卸车机时间、隔声、减振、控制车速、鸣笛等措施,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运营期新增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