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华乐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炼钢精炼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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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炼钢精炼生产线技改项目 |
连云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华乐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炼钢车间内) |
连云港华乐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本项目采用真空脱碳脱气先进工艺技术,引进机械真空泵系统等进口设备1套,购置VOD炉等国产设备2套,不新增厂房,在原有炼钢车间内对炼钢精炼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保持原有产能不变。 |
1、废气 本技改项目有组织废气:1#VOD炉加(投)料系统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进入现有1#精炼AOD转炉废气收集总管,经现有布袋除尘装置(TA015)处理后经45.5m排气筒(DA012,现有)排放;1#VOD炉真空精炼废气经密闭排烟管道负压收集至新增布袋除尘装置(TA075)处理后经新建的28m排气筒(DA057)排放。2#VOD炉加(投)料系统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后进入现有3#精炼AOD转炉废气收集总管经现有布袋除尘装置(TA016,现有)处理后经40m排气筒(DA013,现有)排放;2#VOD炉真空精炼废气经密闭排烟管道负压收集至新增的布袋除尘装置(TA076)处理后经新建的28m排气筒(DA058)排放。1#VOD炉、2#VOD炉测温取样、喂丝等废气依托现有炼钢环境除尘系统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现有布袋除尘装置(TA074)处理后经35m排气筒(DA053,现有)排放。炼钢车间其它工段有组织废气保持现有收集处理方式不变,即:现有1#LF炉(MF0004)废气、连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17)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DA014)排放;2#LF炉(MF0005)废气、连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27)处理后经22.5m排气筒(DA020)排放;混铁炉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30)处理后经26m排气简(DA025)排放;1#合金炉2#合金炉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32)处理后经18m排气简(DA026)排放:2#精炼AOD转炉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47)处理后经32m排气简(DA033)排放;1#合金烘烤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TA050)处理后经18.5m排气筒(DA034)排放。钢包软吹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069)”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DA052)排放;炼钢环境无组织废气采用“厂房封闭+集气罩抽风”收集经“袋式除尘器(TA074)”处理后通过35m排气筒(DA053)排放。 本项目拟采取从原料贮存、输送、生产过程等全过程控制无组织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等未捕集的废气,通过加强废气收集、设备维护保养、洒水抑尘等,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废水、VOD炉软水循环水系统排水,直接回用于炼钢浊环水系统。 根据《报告书》分析,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可全部回用不排放,本项目不会增加对周边水体的污染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包括VOD炉以及冷却塔、炉盖升降结构、振动给料器、双线喂丝机、钢包底吹阀站、液压系统、循环水泵、真空泵类等公辅设施。通过采取设置减震基础、安装消声装置、室内隔声等降噪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袋、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废布袋、钢渣、废树脂、废测温探头、氧化铁皮等。废包装袋委托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除尘灰废测温探头、氧化铁皮回用到烧结工序配料使用;废耐火材料由供应商(河南伟旺耐材有限公司)回收;废布袋、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利用;钢渣委托连云港港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206m2危废仓库、178m2废包装袋仓库、2座1700m2钢渣堆场、880m2耐火砖堆放区、200m2连铸固废暂存区、9个5m3除尘灰灰仓;新增2个2m3除尘灰灰仓,可满足固体废物暂存需求。 5.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新增的1#VOD炉、2#VOD炉配套设施均布置于现有炼钢车间内,炼钢五金仓库、合金仓库、净水站、软水站、危废仓库等均依托现有。 相关区域已实施分区防渗,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危废仓库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x10-cm/s防渗性能或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废包装袋仓库、钢渣堆场、耐火砖堆放区、连铸固废暂存区、除尘灰灰仓、炼钢五金仓库、合金仓库、净水站、软水站为一般防渗区,本项目新增的1#VOD炉、2#VOD炉及其配套软水循环水系统、废气处理设施等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不低于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x10-cm/s防渗性能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执行;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为一般地面硬化。 本项目无新增土建工程,依托的现有设施满足防渗技术要求不会增加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及时完善风险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环境风险物质泄漏事故防范及处置措施,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及时更新并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配备及管理,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时,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泄漏物进行收集和控制。厂区设置1座3192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1座120m3初期雨水中转池;1座4000m3备用消防尾水池(冲渣池),可以满足项目事故废水的暂存需求。当发生废水事故排放时,建设单位应立即切断厂区排放口阀门,将废水排放至厂区应急事故池。在落实相关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执行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可实现环境风险可防控。 |
主办: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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