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东海县曲阳镇人民政府曲阳镇西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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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曲阳镇西工业集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
东海县曲阳镇西工业集中区 |
东海县曲阳镇人民政府 |
本项目用地面积2600平方米(约3.9亩),主要设备为提升泵、除氟一体化设备、砂滤成套设备等,采用“格栅→集水池→微滤机→调节池→AEP深度除氟一体化设备→活性氧化铝吸附过滤→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一体化混凝设备→中间水池→砂滤→排放水池”处理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日处理500吨工业污水的处理能力。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收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NH3、H2S、臭气浓度。项目拟对产臭池体(格栅及集水池、调节池、缺氧池、污泥浓缩池等)均加盖密封,负压收集,收集的废气均经“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产臭构筑物未被捕集的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维护和管理,将脱水污泥及时清运,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主要接收处理曲阳镇西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企业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要求的各类生产、生活污水;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药剂使用产生的废水、冲洗废水、化验废水、初期雨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等,以上废水经收集后与接管废水一起进入厂区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B标准要求后,经加压接管至现有曲阳尾水提升泵站后接入东海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工程,最终通过大浦闸下游大浦河排污通道排入临洪河入海。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消声、设置隔音和减震设施,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在厂区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检测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机油、沾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为栅渣、微滤机排渣、废生物滤料;待鉴别固废为脱水物化污泥、脱水生化污泥,在鉴别结果出来之前按危险废物管理。 一般固废:栅渣、微滤机排渣、废生物滤料收集后暂存于5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主体资格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固废:检测废液、废包装材料、废机油、沾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5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化污泥、物化污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定结果,若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委托有处置能力的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鉴别结果出具前,污泥从严按照危废进行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厂区设置10m2污泥暂存间。 本项目设置1间5m2危废暂存间、1间5m2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10m2污泥暂存间,可满足固体废物暂存需求。危废暂存间、污泥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文件要求。 5.土壤和地下水 厂内实施分区防渗,将危废暂存间、加药间、污泥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Mb≥6.0m、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要求;厂内化验室、鼓风机房等划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设计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性能不低于Mb≥1.5m、K≤1×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的防渗性能要求,其他为简单防渗区。 6.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水处理过程使用的次氯酸钠,废包装材料、检测废液以及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沾染废物等。 当发生废水事故排放时,建设单位应立即切断厂区排放口阀门,将废水排放至厂区应急事故池,项目设置1座有效容积为80m3的事故应急池,可以满足事故废水的暂存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