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中
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收到省厅《关于2017年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苏环办〔2018〕58号)后,我局高度重视,对通报中涉及我市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将省厅通报转发相关县区环保局,要求针对省厅通报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完成整改。现将我市的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情况
本次规范化检查通报中对我市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润成峰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3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提出处罚建议,灌云县环保局已对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处罚决定书,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和连云港润成峰化工有限公司2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正在进行立案调查。
二、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中,共抽查连云港企业14家,发现环境问题59个,目前53个环境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6个环境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其中,江苏三吉利化工有限公司已与吉林固废处置有限责任公司签订5000吨的废盐转移合同,正按程序进行转移,计划2018年4月底前完成减库存任务;江苏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新的标准化危险废物仓库已进入内装阶段,预计6月可投入使用;连云港圣丰化工有限公司预计于4月将危废仓库内危废转移完后,将按要求对危废贮存场所进行整改;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废盐正在进行申报;连云港润成峰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环保“三同时”工作正在办理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对2017年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通报中尚未完成整改的环境问题,我局将要求相关县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对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润成峰化工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处罚工作。
(二)继续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在保证原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我局将继续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增加我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灌云光大环保、连云丰益2个危废焚烧项目已通过省厅核查,建议在问题整改完成后省厅优先发证;徐圩中节能等待省厅核查,力争上半年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全市新增3.5万吨/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灌南金圆环保二期、徐圩中节能危废填埋项目力争年内完成主体建设。
(三)持续开展“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连云港市危险废物减库存控风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成2017、2018年度减存任务,同时要求企业积极加强与市外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沟通,加大废盐等我市无法处置的危险废物委外处置力度。
(四)加强污泥监管。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将加强对工业污泥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工业污泥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善污泥台账记录,规范设置收集贮存场所,明确工业污泥属性,建立污泥减量化方案,合法合规转移处置污泥。
(五)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我局将按照《2018年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持续提升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进行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连云港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
省厅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