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工程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21年6月9日组织对该项目进行了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工程位于徐圩港区四港池,本项目环评于2019年11月29日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审[2019]6号)。后由于疏浚土方处置方案改变,于2020年5月通过设计和补充环评报告进行变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扫海工程等。航道通航宽度185m、通航水深15.3m,设计水深15.7m,外段设计底高程-12.5m,内段设计底高程-15.2m,航道转弯半径2300m;航道基建疏浚工程量1090.3万m3(其中疏浚吹填990万m3,外抛至2#倾倒区100万m3);导助航工程新设灯浮标5座;扫海工程扫海面积1.6km2。本工程占海面积共计74.0907公顷。共计投入绞吸式疏浚船舶两艘分别为天达船、新海豹轮。
本项目于2020年4月30日开工,2020年9月21日完工,2020年10月试运行,2021年3月试运行结束。工程总投资约为23417.79万元。
(二)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原计划1082.5万m3疏浚土全部吹填至一突堤,变更为一部分吹填至一突堤吹填区,剩余疏浚土抛至2#倾倒区。变更后,航道基建疏浚工程量合计1090.3万m3(其中一突堤吹填区990.3万m3,外抛至2#倾倒区100万m3)。
二、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施工船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器均进行了铅封;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按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委托了连云港港口集团外轮服务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清油污水处理站、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固废
本项目在施工现场区域设置了垃圾桶,定期交由连云港港鑫卫生保洁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船舶垃圾委托连云港港口集团外轮服务公司、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噪声
本工程施工船舶机械性能良好,船舶进场前已做好保养且进行备案。本工程施工期间船舶施工未偏离施工区域,对周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生态环境
建设单位委托上海鉴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跟踪监测及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生态补偿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与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签订“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等工程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协议书”,本工程属于其中一个项目,生态补偿金额为619.448万元。本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委托连云港日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开展增殖放流一期工作,目前一期苗种中国对虾于2021年6月7日放流完成一次,并通过专家现场验收。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相关作业单位编制了溢油应急方案,开展了溢油应急演练;建设单位编制了《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
三、公众意见
由于本项目现场距离居民区较远,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主要为周边企业及附近海域活动船舶的工作人员。验收调查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公众100%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措施。经研究,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
工程正式投入运营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环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应急预案衔接;继续开展增殖放流及跟踪监测工作。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