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7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海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521719
邮箱:lyghbjhy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78号
邮编:22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
1 |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工程 |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鉴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工程位于徐圩港区四港池,本项目环评于2019年11月29日获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审[2019]6号)。后由于疏浚土方处置方案改变,于2020年5月通过设计和补充环评报告进行变更。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航标工程、扫海工程等。航道通航宽度185m、通航水深15.3m,设计水深15.7m,外段设计底高程-12.5m,内段设计底高程-15.2m,航道转弯半径2300m;航道基建疏浚工程量1090.3万m3(其中疏浚吹填990万m3,外抛至2#倾倒区100万m3);导助航工程新设灯浮标5座;扫海工程扫海面积1.6km2。本工程占海面积共计74.0907公顷。共计投入绞吸式疏浚船舶两艘分别为天达船、新海豹轮。 本项目于2020年4月30日开工,2020年9月21日完工,2020年10月试运行,2021年3月试运行结束。工程总投资约为23417.79万元。 |
(一)废水:本项目施工船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油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器均进行了铅封;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按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委托了连云港港口集团外轮服务公司、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清油污水处理站、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处理。 (二)固废:项目在施工现场区域设置了 垃圾桶,定期交由连云港港鑫卫生保洁有限公司统一收集处理;船舶垃圾委托连云港港口集团外轮服务公司、连云港太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噪声:本工程施工船舶机械性能良好,船舶进场前已做好保养且进行备案。本工程施工期间船舶施工未偏离施工区域,对周边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委托上海鉴海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跟踪监测及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生态补偿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与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签订“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等工程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协议书”,本工程属于其中一个项目,生态补偿金额为619.448万元。本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委托连云港日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开展增殖放流一期工作,目前一期苗种中国对虾已于2021年6月7日和2021年6月11日放流完成,并通过专家现场验收。本工程施工期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五)环境风险:本项目相关作业单位编制了溢油应急方案,开展了溢油应急演练;建设单位编制了《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环境保护局完成备案。 (六)公众意见:由于本项目现场距离居民区较远,本次公众意见调查主要为周边企业及附近海域活动船舶的工作人员。验收调查结果表明,参与调查的公众100%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