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252575/2026-00026 | 信息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6-01-20 |
| 文号: | 无号 | 主题词: | |
| 信息名称: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度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引领性 和B(含B-)级企业名单的通知 | ||
| 内容概览: | |||
| 时效: | 有效 | ||
为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苏环办〔2024〕36号)等文件,省厅组织各地开展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市局初审、省厅复核,确定了江苏省2025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引领性和B(含B-)级企业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