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处级领导工作分工

陈晓曦: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工作。
分管人事处。

葛延波: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与审批、排污许可管理、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咨询服务等工作。
分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生态环境监测处、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市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环境科技服务中心(市石化基地环境服务中心)。联系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云台山景区分局。

刘海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综合业务、财务与审计、土壤生态环境管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等工作。
主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综合业务处、财务与审计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联系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徐圩新区分局。

于劲松: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四级高级监察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主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高 建: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监管、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管理、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党建、党 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分管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核与辐射环境管理处、机关党委、连云港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联系连云港市灌南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潘运学: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环保政策法规、环保科技、自然生态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秸秆综禁等工作。
分管法规标准与科技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文明建设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联系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连云生态环境局。

张长涛:副局长
负责机关行政、政务信息、水、海洋生态环境管理、环境宣传教育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水生态环境处、海洋生态环境处、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连云港市海州生态环境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董立文: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主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

孙建明:四级调研员
协助高建同志开展工作。